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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诉书由谁写 刑事司法鉴定文书是什么,怎么写?

2020年8月27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宋,承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案件起诉书由谁写

刑事案件起诉书由谁写

起诉状由原告写,如不会写,可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起诉状由原告写,如不会写,可委托律师代理,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刑事司法鉴定文书是什么,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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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时候需要司法机关进行鉴定,以便于准确及时的查明犯罪事实,保障人权。但是在具体的案件处理过程中还是有些问题需要我们注意,那就是司法机关的鉴定文书怎么写才是规范的,怎么写能够起到法律效应。在此为大家收集了一些资料,方便大家理解有关刑事司法鉴定文书的含义和写作规范。

一、司法机关鉴定文书的含义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二、司法鉴定文书怎么写

××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声 明

1、 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 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地 址:× ×市× ×路× ×号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标题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200×]×鉴字第×号

一、基本情况

委 托 人:××××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分析说明

共 页第 页

五、鉴定意见

六、落款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

《司法鉴定人执业证》证号:

二○○×年×月×日

说明:

1、 本司法鉴定意见书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红印,作为骑缝章。

2、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添加附件的,须在鉴定意见后列出详细目录。

3、对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在正文的落款后另加附注予以说明。

我国司法机关在进行司法活动时,为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就会写各种司法活动的文书,让当事人能够清楚地了解到所进行的司法活动。同时,也让大家知道刑事司法鉴定文书是什么,怎么写的。这样做就可以保证当事人能够更好的了解诉讼程序,有利于案件事实更快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