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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法院认可的笔迹鉴定是怎样的

2022年9月15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王超禹,合肥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做笔迹时间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除此之外,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相关要求


笔迹鉴定,运用笔迹检验的专门知识,将证据材料的有关笔迹与嫌疑人的笔迹进行对照,作出笔迹是否涂改、伪造或是否同一的结论,以确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第77条规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民事诉讼法》有关鉴定的其他规定与《刑事诉讼法》大体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8条规定,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要受到刑事处罚。


鉴定人受司法机关委托或聘请,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 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后作出的 书面结论性意见。是诉讼证据之一。


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


检验内容


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比较各类特征的相同与不同;


对于字迹多的检材,比较检验时要对上述四方面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进行精确地统计分析,用数学方法反映书写习惯的量与质方面的异同。比较笔迹特征异同的方法,是以目力观察比较为主,并借助于摄影仪、比较显微镜、幻灯片进行形态比较。


在法院处理诉讼案件时也是要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的,如果证据中涉及到专业的笔迹鉴定后,也是可以申请通过司法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的,在进行笔迹鉴定时也是要提交检验样本以及能够比对的材料,如果对笔迹鉴定结果不认同也是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关于一些债券方面的纠纷到法庭之上会产生一些比较大的争执,主要还是关于借条的笔迹等问题,此时司法鉴定就会涉入到其中,而做出这个笔迹的鉴定,必须要提供准确无误的材料,包括本来的样本以及相对应的送检材料。






法院认可的笔迹鉴定是怎样的



一、法院认可的笔迹鉴定是怎样的


笔迹司法鉴定程序首先是预备检查,了解案件基础情况明确送检要求、查验物品笔记是否清晰完整、查验样本是否充分符合质量、办理受检鉴定手续交由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阶段依据同一认定理论笔迹鉴定应分三个步骤进行,即分别检验、比较检验和综合评断。受理鉴定是预备检验阶段中由鉴定部门所做的一项准备工作,在受理委托单位送检的鉴定时,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了解案情明确送检要求


1、发案情况,即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现经过。


2、侦察调查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对作案范围的判断以及根据是什么嫌疑人嫌疑的根据是什么


3、 嫌疑人的情况,即了解嫌疑人的年龄、籍贯、职业、文化程度、社会经历、个人爱好、平时表现等情况,便于确定其究竟有多大的伪装能力。


4、物证的鉴定与查证情况,即了解送检的笔迹物证是否经过其它部门检验,鉴定结论及依据如何。另外还要了解案件中的其它物证如纸张、书写工具、手印、脚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物证的调查和鉴定情况如何


5、 明确鉴定要求,即向送检人员了解要求鉴定解决什么问题,必要时还可根据笔迹物证和样本条件商定、修改鉴定要求。


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查验样本


1、核实样本笔迹哪些是嫌疑人书写,哪些是无关人员所写。


2、了解物证笔迹的种类和收集方法,以确定其使用价值。


3、查验样本笔迹的数量是否充分,质量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以决定是否需要提请送检部门补充收集笔迹样本。


4、对样本笔迹的种类及名称进行登记,鉴定完毕后与物证笔迹一并交还送检部门。


办理受理鉴定手续


1、送检部门提交委托鉴定手续,如委托鉴定书或委托鉴定公函。只有公、检、法、司及地市以上的纪检监察机关具有委托鉴定权。


2、送检人员填写《委托鉴定登记表》,其内容主要包括案件名称、简要案情、送检单位送检人名称、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情况、嫌疑人情况介绍等。


二、检验鉴定阶段过程


正常笔迹是指在正常的书写环境、正常的书写条件以及正常的心理生理状态下书写的笔迹材料。正常的笔迹主要有以下特点:


书写水平前后一致;


文字布局、搭配比例、运笔形态自然合理;


书写水平与语文水平基本适应。


综上所述,法院认可的笔迹鉴定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程序的,而且对笔迹鉴定的步骤需要经过三个步骤。而且只有在专业部门下的鉴定才符合法院严格的鉴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执行的,在送检的时候也会先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