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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走私文物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0年8月27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宋,承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走私制毒物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实施了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人,均可构成本罪。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的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针对于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的问题,的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


  一、走私制毒物品罪立案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走私制毒物品罪并非行为犯,而是需要达到一定数量标准才能定罪处罚: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5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


  2、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100千克以上不满1000千克;


  3、醋酸酐、三氯甲烷200千克以上不满2000千克;


  4、乙醚400千克以上不满3000千克;


  5、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少于上述数量标准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二、构成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客观要件有哪些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数量较大的制毒物品进出国境的行为。具体分析起来,包括三层含义: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行为违反了国家制毒物品管理法规和海关法规。如果没有违反上述法规,而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在国家严格限制的范围内,运输、携带制造麻醉药品;精神物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所谓运输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利用飞机、火车、汽车、船只等交通工具,将制毒物品从境外运入境或由境内运往境外,所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是指过境人员将制毒物品随身带入境或者带出境。这两种行为并不要求全部具备,只要实施其中之一者,即可构成犯罪。


  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制毒物品,需数量较大,如果数量较小,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故意为其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的,则应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处罚。另外明知他人收买上述物品是为了非法运输、携带进出境的,仍向其提供或者出售的,以走私制毒物品罪的共犯论处。







走私文物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些不法分子,处于牟利等各种目的,将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运往国外,这已经触犯刑事法律,构成走私文物罪。那么具体来说走私文物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走私文物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关于这一问题,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一起来了解下。


  一、如何认定走私文物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具体是其中的禁止出口制度。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文物,是指遗存于社会、埋藏于地下、水下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人类的历史文化遗物。作为走私对象的文物并非所有文物,而只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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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境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亦可以是个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决意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境。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如卖给国外、赠送给国外之人等,但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走私文物罪的司法认定标准


  1、认定走私文物罪,认定标准之一就是走私的物品是否为文物。具体来说:


  根据《文物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文物具体包括: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等。


  作为走私对象的文物并非包括上述所有文物,而只是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所谓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是指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文物出口和个人携带文物出境,都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出口许可证才能出境,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外,一律禁止出境。


  2、认定走私文物罪,要注意与倒卖文物罪的界限。


  倒卖文物罪是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走私文物罪与倒卖文物罪在犯罪对象上有一致之处,而且在客观方面,走私文物罪的行为人一般也有倒卖的行为表现,所以两罪存在某些相似。但两罪是不同的,具体表现在:


  两罪侵犯的客体不同,走私文物罪客体是国家的对外贸易管制,而倒卖文物罪侵犯的则是国家的文物管理制度。


  两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不同,倒卖文物罪的成立必须要;以牟利为目的;,而走私文物罪的成立对犯罪目的没有要求。在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往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根据刑法第155条规定,应以走私罪论处,不定倒卖文物罪。


  上文就是对于走私文物罪的司法认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解答,构成走私文物罪,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