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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法律条文有哪些?取保候审可以什么时候提出

2020年8月27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宋,承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取保候审法律条文有哪些?

所谓取保候审,其实就是一种惩罚措施,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是我国的刑法中强制规定的。这是为了保证在法院需要的时候,被告和嫌疑人能百分百到场,不延误,同时这也是一种防止嫌疑人逃跑的措施。因此,365悉心为您整理出了取保候审法律条文相关的一些情况,供您参考。


一 、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五十四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证言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而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案件,其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6、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总结的案件,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事居住;


三、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都有取保候审的决定权。


四、取保候审的期限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取保候审的金额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2.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六、取保候审金的缴纳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除了有关的法律条文和适用对象,还整理出了有关取保候审金额的缴纳的情况,大家可以很轻易地找到自己所需要的部分。这一项措施对于保证判案的次序进行是很有积极作用的。竭诚为您服务。









取保候审可以什么时候提出

取保候审是指犯罪分子在被关押期间,由于某些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被保证人暂时保释出来的一种制度。很多人比较关心,如果我要取保候审,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提出接下来,将在下文为你介绍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提出,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取保候审什么时候可以提出


1、侦查阶段


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如违反法律规定,愿承担法律。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一般会比较难。检察院对于证据充分的案件,会很快移送法院。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非一些个别的比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伤害案件,也可能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


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取保候审变更撤销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取保候审的变更撤销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