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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刑事抗诉状的种类有哪些

2020年8月31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宋,承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关于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释放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之后,如果查明真相,发现犯罪嫌疑人并不是真正的额犯罪人,那么这时候要将犯罪嫌疑人释放,那么刑事诉讼法关于释放的解释是什么再次法律中关于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看看。




刑事诉讼法关于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诉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刑诉法》第253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⑴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⑵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⑶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⑷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⑹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的。


以上是关于“刑事诉讼法关于释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个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发现不应该拘留逮捕的时候,就要尽快释放被逮捕的人。释放的决定是由人民检察院发放的通知,所以如果公安机关对于此次判断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抗诉状的种类有哪些



如果自己涉及刑事案件的判罚,可定就会有相对严格的审核过程,一旦自己的案件出在问题,自己同样可以进行刑事的抗诉。对于具体的种类就会较多,这是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对于当事人权益的维护提供了有效的法律途径,因此自己要格外注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实施刑事诉讼法规则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时限内,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抗诉状的种类较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这通常被称为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不论是按哪种程序提出抗诉,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制作刑事抗诉书,是引起人民法院第二审或再审的法定程序之一。控诉提出后,人民法院就要根据抗诉书,对全案进行审查,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因此,抗诉书是检察机关行使审判监督职权的重要工具,对于纠正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抗诉的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能提出抗诉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根据适用程序的不同,刑事抗诉书分为二审程序刑事抗诉书和审判监督程序刑事抗诉书两种。


司法机关对于案件的判罚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证据的补充时间会有差异,所以对于当时来说,如果自己发现问题的所在,或是陪护律师察觉判罚的问题,那么,自己就可以进行有关权益的维护,因为法院违反有关的判罚规定,肯定要进行重新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