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凯发K8委员会关于组织全市凯发K8党组织酝酿推荐增补党委委员、 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 浏览数:15,573
穗律党通〔2024〕44 号
市律师行业各基层党组织:
广州市第十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和凯发官网领导班子,为做好工作衔接,经市凯发K8党委研究并报请市司法局党委同意,拟于2024年10月中下旬召开中共广州市律师行业党员代表大会,进行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增补选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全市凯发K8党组织进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增补候选人初步人选酝酿和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将政治坚定、工作出色、作风正派、律师信得过的党员选拔到市凯发K8党委、纪委领导班子中来,进一步完善市凯发K8党委的组织架构,加强党的领导,为凯发K8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中共广州市凯发K8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工作的主要任务
增补党委委员8名、纪委委员6名。
三、推荐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额
推荐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10名,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8名。
四、任职条件
(一)党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市凯发K8党委在册正式党员;
2.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和社会活动能力,办事公正、勤勉尽职,热心凯发K8工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威望;
3.在本市凯发K8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引领力,业务精通、业绩突出,熟悉行业情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信誉;
4.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和较高的业务能力,熟悉凯发K8“两结合”管理运作机制,了解凯发行业发展状况,具有较高的决策能力;
5.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
6.品行良好,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记录。
(二)纪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市凯发K8党委在册正式党员;
2.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和较高的业务能力,熟悉凯发K8“两结合”管理运作机制,了解凯发行业发展状况,具有较高的决策能力;
3.在本市凯发K8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引领力,业务精通、业绩突出,熟悉行业情况,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在业内声誉良好;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具有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
5.品行良好,无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五、选举产生程序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联合党支部广泛酝酿推荐,按照“两委”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数量、条件和提名原则,在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酝酿候选人推荐人选。
六、有关工作安排
各党组织在9月20日下午5点前完成中共广州市凯发K8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酝酿工作,填写《中共广州市凯发K8第二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送表》(附件1)及《中共广州市凯发K8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候选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送表》(附件2),将盖章扫描版连同电子版发送至市凯发K8党委办邮箱gzlxdjb@vip.163.com,纸质盖章版交至市凯发K8党委办公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城市广场南塔801室)
附件:1.中共广州市凯发K8第二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送表
2.中共广州市凯发K8纪律检查委员会增补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报送表
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凯发K8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