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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传唤后会怎么样 有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私了?

2020年11月3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宋,承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超禹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检察院传唤后会怎么样

  检察院传唤一般是去询问一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一般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


  传唤程序


  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


  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传唤须知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


  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有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私了?

  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


  如果亲人因违法行为被警察关押,家属首先要搞清楚是被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因为这两种拘留措施的后果截然不同,接下来的应对方式也是完全不同的。


  行政拘留适用于的轻微违法的治安案件。这一类关押期限通常在15日以内,关押地点是当地;拘留所;。其法律依据是。一般认为行政拘留事情不大,关几天人就会放出来,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则意味着以后是要判刑的。


  刑事拘留只适用于行为严重违法达到犯罪的人,刑事拘留最长可以达到37天,但并不能理解为37天一到就会放人,这一点和行政拘留完全不同。


  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能在37天之内取保候审,通常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继续关押。被刑事拘留的人关押地点是当地;看守所;,警方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以后,会给当事人的家属一份;拘留通知书;,此通知书会写明涉嫌的罪名,关押地点,执行拘留的时间。实践中,很多情况下这个通知不是直接交给家属,而是寄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刑事拘留以后,当事人的家属见不到其本人,如果需要沟通,只能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


  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是被刑事拘留了,意味着可能事情很严重,绝大多数以后是要判刑的,家属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确定是这种情况后,家属应当及早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了。


  二、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私了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重要区别在于绝大多数刑事案件一旦由侦查机关立案,则报案人既不能私自撤案,也不能私下和解、私了。


  我国规定了四百多个罪名,但是,按照法律可以由当事人意志私了的,只有自诉案件以及未达到重伤的故意伤害案件。


  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等;


  5、故意伤害案。


  除此之外,根据,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的自诉案件,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撤诉。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零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缺乏, 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零七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