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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罚金的标准规定怎么缴纳 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为交多少

2020年10月30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宋,承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刑事罚金的标准规定怎么缴纳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者除了要服刑之外还需要对受害者做出相应的赔偿。一般来说是根据受害者收到的伤害程度来进行赔偿,但是也是会有所不同的。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刑事罚金的标准规定怎么缴纳的相关内容。




  一、刑事罚金的标准规定怎么缴纳


  1.无限额罚金制。


  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在无限额罚金的情况下,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2条的规定,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2.限额罚金制。


  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例如,刑法第170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类似规定在刑法分则中为数不少,主要集中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


  3.比例罚金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58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4.倍数罚金制。


  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罚金数额取决于犯罪数额,犯罪数额越大,罚金数额也越高;反之,亦然。


  5.倍比罚金制。


  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例如,根据刑法第141条规定,对生产、销售假药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这类罚金数额的条文主要集中在刑法第三章第一节所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


  二、罚金特征


  罚金具有以下特征: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三、罚金原则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刑事罚金的标准规定怎么缴纳的全部内容。其实即使处以任何的措施都是无法挽回受害者收到的伤害的,做出惩罚也是为了警醒后人不要重蹈覆辙。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为交多少

  很多人不知道罚金是刑罚的一种附加刑。甚至有时候会觉得如果判处缓刑的话就一定要交罚金,需要提出的就是并不是用罚金来换取缓刑,法院判缓刑的话不一定会要缴纳罚金,主要是看犯罪人的行为是否可以适用缓刑。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为交多少。




  一、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为交多少


  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如果是罚金这主要看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如果危害不严重,可以判缓刑也可以判实刑的,缴纳罚金就成为衡量罪犯是否有悔罪表现的一个标准,在有能力缴纳罚金的情况下尽快上交罚金就表明有悔罪表现可以考虑判缓刑。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


  二、罚金的执行方式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判处罚金的形式


  刑法分则对于罚金刑的规定有四种方式:


  一是选处罚金,即将罚金规定为选择法定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二是单处罚金,即罚金只能单独判处,此一情况只适用于犯罪的单位。


  三是并处罚金,即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四是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即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四、罚金的特征


  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到底该交多少罚金,还是要根据犯罪情节来由法官酌情判处。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法院判缓刑罚金规定为交多少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