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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保证金应该交多少 监利县公安局明知当事人受骗 拒不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2020年8月29日  合肥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gzxszqls.com/

 宋,承德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安徽雅润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取保候审保证金应该交多少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一项取保候审金的规定。它的存在是为了能够让法律更加完善。那么按照法律规范取保候审金需要交多少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取保候审保证金应该交多少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取保候审保证金应该交多少


  1、(1999年08月04日实施)


  1.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1.2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新的刑诉法和司法解释规定,决定机关在考虑保证金数额的时候,不再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2.1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2.2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2.3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二、取保候审金的交纳


  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


  2、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3、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较高数额保证金的,应当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4、保证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一次性交纳。


  5、保证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向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交纳。


  注:


  严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证金。


  6、公安机关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时,应当告知其必须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后果,并在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没收保证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区别情形,责令其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提请人民检察院予以逮捕。


  注:


  1、决定没收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决定没收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与决定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数额的审批权限相同。


  2、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并责令其在上签字或者盖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七日以内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宣读,并要求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的负责人在上签字或者盖章。其家属、法定代理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上注明。


  4、公安机关决定没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及时通知指定银行将没收的保证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上交国库。


  5、犯罪嫌疑人对没收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


  6、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内作出复议决定。上级公安机关复议后,决定撤销或者变更没收保证金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7、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纳保证金的,依照本规定关于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的程序办理。


  三、取保候审金的退还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上签字或者盖章。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取保候审保证金应该交多少的全部内容。案件的性质不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所需要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监利县公安局明知当事人受骗 拒不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


7月中旬,本报接到监利县柘木乡政府工作人员邹炎林的投诉,反映监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去年收取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4000元,如今已到期,应该退还而拒不退还。


7月15日,记者赴监利县采访。邹炎林告诉记者说,2003年4月他无意中卷入了一起未遂汇票诈骗案。他有一个同学叫黄金生,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邹炎林找到湖南省岳阳市的朋友易江生想办法,易江生说他有朋友陈林在承德,可以跟单位借钱。3人于2003年4月来到承德借款,合同、担保、公证手续办好后,陈林拿来300万元汇票。黄金生因有事提前一天离开,委托邹炎林将汇票带回监利县办理划转手续。


邹炎林于去年4月30日到家后,即到监利县工行拿汇票欲将款项划到农行。工行、农行工作人员说汇票押密不对,汇票是假的,当即报案。随后,公安局将邹炎林、易江生、黄金生予以拘留。


5月9日,邹炎林交了4000元保证金给经侦大队,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放了出来。稍后,易江生、黄金生也分别交了6000元保证金取保候审。


邹炎林告诉记者,这起案件中,他们3人都是受害者。此后的这一年多时间里,经侦大队再也没有找过他们3人。


2004年5月18日,邹炎林拿着;取保候审通知书;和暂扣凭证找经侦大队退钱,经侦大队长许爱平说要请示杨副局长后才能退还。5月20日,经侦大队干警赵中华拿出一份;没收证;要邹炎林签字,说保证金没收了,因为邹炎林违反了规定。邹看到;没收证;上的日期是2003年6月1日。邹说,2003年6月1日之前他一直在家,没有违反规定;再说取保候审时,他跟干警讲过要外出治肝病,他们同意了。赵中华说,他到邹炎林单位去,单位的人说邹不在。邹炎林申辩说:;我的手机是开着的,干警要来怎么不打我的手机呢你要来找我,必须到我家里来找呀。;


邹炎林不肯签字,笔录上他写了这么一段话,大意是:;我是18日来的,你们没有说没收,今天来,说没收了。你说我违规,我没有违规。取保候审时,我给你们请示了,并且我只在去年7、8月份去过岳阳,当天去,当天回。;


邹炎林随后又找经侦大队长许爱平,许说他向杨副局长汇报时,杨狠狠批评了他,说保证金坚决不能退,谁退谁出钱,局里不承认。


7月16日,记者与当事人易江生通了手机。他告诉记者,监利县公安局明明知道他们受骗,还要收取取保候审金。时间一年多了,公安局从来没有找过他,也没有问过陈林的去向。公安局没有主动退钱,他也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笔钱被没收。


7月19日,记者又与当事人黄金生的妻子唐红平通了手机,她告诉记者,公安局收了她丈夫取保候审金6000元,一直没退。




7月15日,记者到监利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时,公安局不接受采访。